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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湖南出台國企三項制度改革指導意見 探索員工持股試點

2018-01-23 11:33:43  

  紅網時刻1月16日訊(記者楊桦 通訊員 何飚)近日,湖南省國資委正式發布關于深化省屬監管企業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力争用3年左右時間推動省屬國企勞動、人事、分配等三項制度改革取得切實成效。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省國資委就深化省屬國企三項制度改革提出指導意見,推動省屬國企加快健全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構建市場化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機制,增強企業創新力、活力和競争力。

  改革的總體目标是,到2020年,監管企業市場化勞動用工和收入分配管理體系基本健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制度基本形成,員工能進能出渠道基本暢通,收入能增能減機制基本實現,為深化我省國有企業改革,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提供有力保障。

  改革基本原則是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效益優先、穩妥有序、統籌協調、重點突破。

  通過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選拔任用機制,實現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組織選拔與市場化選聘相結合,大力推進實施管理人員聘任制。到2020年,除應由法定程序産生或變更的企業管理人員外,監管企業中層管理人員原則上都要實行公開競聘、擇優錄用。

  建立與市場緊密接軌的勞動用工機制,實現員工能進能出。全面推行員工公開招聘制度。監管企業要按照公平、公正、競争、擇優的原則,公開招錄企業員工。要制訂公開招聘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效提高員工招聘質量,不得設置歧視性、排他性錄用條件,不得降低條件定向招錄本企業員工親屬。

  建立激勵與保障相結合的市場化分配機制,實現收入能增能減。監管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着力優化薪酬結構,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推進全員績效考核,逐步提高績效工資在員工薪酬中的比重,競争類企業績效工資的比重原則上要達到40%以上,功能類企業原則上要達到30%以上,公益類企業原則上要達到20%以上。對緊缺急需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允許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和特殊獎勵等分配方式,可在工資總額預算中予以單列。鼓勵國有科技型企業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穩妥推進國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探索推進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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